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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浏览: 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示要求,省高企认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鄂认定办[2012]17号),现对2012年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高企认定培育与辅导工作小组组织企业按照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汇总后分别报送市州高企认定执行机构办公室(1套)和省高企认定办公室(2套)。 2、对于税收管理与行政区划无法直接对应的企业,由各市州高企认定执行机构办公室直接受理申报材料并向省高企认定办公室填报《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县市汇总表》。 3、各市州高企认定执行机构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县市区报送的《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县市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初审,审查意见以会议纪要形式加盖市州高企办公室公章上报省高企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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