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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武当大兴600年盛典活动期间城区部分主干道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通告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浏览: 一、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9月28日(星期五),7:00至20:00,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双号行驶(尾号为2、4、6、8、0);9月27日(星期四),7:00至20:00,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行驶(尾号为1、3、5、7、9); 持城区大货车通行证的车辆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单双号限行范围为:东起天津路与浙江路交汇处、重庆路襄阳路口;西至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汇处、配套处路口;南起北京南路口、人民路青少年宫、朝阳路双鸥小区铁路桥;北至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汉江路夏家店转盘、大岭路北口。具体包括:重庆路(部分)、北京路(部分)、人民路、朝阳路(部分)、车城路(部分)、大岭路、公园路、广东路、汉江路(部分)、江苏路、邮电街、柳林路、上海路、东岳路、车城西路(部分)。 三、单、双号限行期间不受限制的机动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长途客运车辆、通勤大客车、邮政车辆、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等; (二)持有“武当大兴600年”筹委会安保处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 (三)其它确需通行的特种车辆,须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有效通行证。 四、运输土石方或渣土的车辆,不分单双号,全天禁止在限行范围以内道路行驶。 五、以上所列限制部分车辆通行路段,请沿线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途经上述道路的车辆请提前安排好绕行路线。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十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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