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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浏览: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www.hubei.gov.cn2011年08月31

  鄂政发〔201129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建设创新型湖北的攻坚阶段,必须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创新型湖北奠定坚实基础。为此,根据全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整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与需求

  “十一五”期间,湖北科技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环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重大举措。自主创新逐步成为全省发展战略的核心,科技事业取得显著进步。全省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成果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科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占GDP比重突破10%,在光电子设计与制造、红莲型杂交稻、重大疾病与污染防治等领域掌握和攻克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科技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创新型企业建设”、“产学研结合”等科技专项行动相继启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投入方式实现了较大转变,促进科技优势转化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全省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型湖北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当前,世界科技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信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正孕育着新的群体性突破,以智能、绿色和可持续为特征的新兴产业变革蓄势待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国际间争夺生存权、话语权、发展权的焦点,区域科技、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未来五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战略部署,纵深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攻坚时期,也是湖北深入推进工业化进程,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的关键阶段。尽管科技优势是湖北的突出优势之一,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不够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科技发展自身还存在着创新体系结构整体不平衡,技术创新主体培育不足,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与聚集度不高,科技资源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的统筹配置不够等问题,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自身的需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必须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突破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增强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在技术成果、科技人才、产业化等方面的储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力争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武汉城市圈的“两型”社会建设等重要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上取得较大进展,为实现创新型湖北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思路、目标与总体部署

  ㈠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着力争夺科技经济发展制高点,着力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创新型湖北建设,为促进全省切实走上创新发展轨道,加快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十二五”期间,重点突出以下战略取向:

  ——坚持以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重大战略转折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营造环境,推进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促进科技潜力的全面释放,把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坚持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重心。在保持知识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同时,把科技创新的重点放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上来,将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推进湖北特色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进一步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机制,促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

  ——坚持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开放式配置科技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融合,实现借力发展。

  ㈡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全省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产业领域及涉及民生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实现较大突破,知识创新水平稳步提高,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创新型湖北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高新技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到2015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培育形成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产业布局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科技投入目标。全省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以上。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经费支出占全省研究开发投入的比重稳定在65%以上,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立较为完善的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银行信贷、企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到2015年,全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到20亿元,创业投资资金总规模超过100亿元。

  ——自主创新主体培育目标。形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学研结合的创新组织;培育一批拥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使其发展成为各产业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到2015年,在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培育形成各类创新型企业300家,发展形成25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组建50家省级以上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30家科技型上市企业。

  ——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目标。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开放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到“十二五”期末,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150个,其中: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达到20个。新增60个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的知识创新团队。全省SCIEI论文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五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

  ——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工业、农业及社会民生重点领域,攻克和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广一批有效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80个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突破400项以上产业关键技术,推进100项重点成熟技术(产品)的规模化、市场化应用。其中,在农业领域建设100个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创新活跃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基本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社会发展领域力争建立20个省级以上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对民生及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㈢总体部署。

  “十二五”期间,全省科技发展围绕“一、三、四、五”的思路进行总体部署,简称实施“1345工程”。

  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进一步把科技优势转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这个中心任务。

  完善三个体系:即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要依托的知识创新体系;以高新区、孵化器为主要载体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强化四个重点:一是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及支柱产业转型升级,选择确定35个重大技术方向,加强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围绕惠及民生和社会发展的科技进步,选择5个重大技术方向,实施4大民生科技示范工程,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围绕信息、生物、材料、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超前部署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培育创新人才和基地建设,提升知识创新水平;四是围绕全省“两圈一带”战略实施,完善自主创新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即重点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科技投融资平台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㈠突破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促进重点产业振兴升级。

  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充分依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及工业发展基础与优势,按照产业链与创新链结合的思路,大力加强产业创新主体培育,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高技术产业突破性发展,广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工业支柱产业调整振兴,不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电子信息产业。

  抓住信息产业第三次革命浪潮的机遇,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优化环境实现产业突破,以重大项目推动产业发展,以重大成果规模化应用培育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壮大产业群,实现产业规模再上新台阶。

  通信与网络。充分发挥我省光通信产业链较为完整的优势,加快发展下一代网络系统与设备。促进光传送网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扩大光接入设备的产业规模。大力加强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积极开展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化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并推广实施相关的行业应用。

  电子材料与器件。大力推进特种光纤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无污染、环保型基础元器件和关键材料。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大力发展光电器件、光模块、关键专用芯片等光通信专业元器件和组件。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配套产品。加快平板显示器件关键材料等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围绕智能电网、电机节能等领域,提高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能力。

  软件及信息服务。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数据库及信息安全软件等优势软件产品,加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加强3S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加快发展地球空间信息产业。积极发展应用软件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加快开发以视、音频信息服务为主体的数字媒体内容处理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培育信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创新主体培育:积极培育6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武汉邮科院、烽火通信、武汉长飞、华灿光电、襄阳新华光、立得空间、江通动画等40家企业成为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8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以上方向,重点推进和建设40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4家左右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建立20家左右省级以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射频识别、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接入等领域积极培育和推进建设10个左右产业技术战略联盟。进一步提升软件测试、光电测试等公共技术平台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快推进武汉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及其他现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和建设20个左右省级以上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基地。2生物产业。

  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潜力和特色优势,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大幅度提高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力争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生物产业发展基地。

  生物医药。突出优势技术领域,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生物药物、新型疫苗与诊断试剂。加强重点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开发与产业化。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规范化种植等技术与标准研究,支持中药新药及新剂型的开发和产业化。推进特色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开发与产业化。

  生物农业。加强农业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加快研发和推广生物育种核心技术在农、林、牧、渔、禽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进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兽药及生物饲料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生物制造。围绕微生物制造和生物基材料等领域,加强生物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提高酶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减少工业生产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制造。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创新主体培育:重点培育武汉生物制品所、湖北天茂、马应龙药业、凌云光电、新华扬、中博生化、安琪酵母等4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积极培育5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8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和建设30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左右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15家左右省级以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激光医疗器械、新一代生物制药等领域积极培育和推进5个左右产业技术战略联盟建设。进一步推进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及全省生物医药工业园建设,加快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建设,推进模式动物研究、农药检测及农药标本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和建设15个左右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基地。

  3新材料产业。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量大面广和重大基础设施急需的高性能材料为突破口,大幅度提高我省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与产业集群,实现产业突破性发展,力争使新材料成为我省重要的新兴支柱性产业。

  生物及环保材料。大力发展人体组织、器官等仿生功能材料。加快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加快环境友好材料、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生物质全降解环保生活制品及特色环保材料的研发和推广。

  化工新材料。依托现有石化产业基础和武汉80万吨乙烯工程,加快发展有机硅、功能高分子材料等研发。推进磷氟化工及其新材料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催化材料、膜分离和色层分离材料、特种涂料和特种化工材料等精细化工材料研发。

  新型建筑材料。大力发展质轻、隔音、防火的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加快新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技术、合成建筑材料和建筑用化学品研发。积极推进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研究与应用。

  新型冶金材料。积极开展新一代硅钢等高性能特殊冶金材料生产工艺和成套设备研发。推进新型磁性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大力发展高强度及模具用特种钢材料技术。开展金属箔材及异形材研究与开发。加快稀有金属及合金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纺织新材料。大力发展各类高仿真、高功能、差别化新型特种纤维技术。推进棉、丝、麻等天然纤维纺织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积极开展新型面料印染整理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高档服装、高档针织及家纺面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创新主体培育:积极培育5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重点发展宜化集团、兴发集团、鼎龙化学、国创高科、三峡新材、武钢集团、中冶南方、湖北化纤集团、孝棉集团等4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10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和建设30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左右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15家左右省级以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细化工产业、涂镀薄板加工、新型纺织技术、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积极培育和推进10个左右产业技术战略联盟。进一步加大省级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度,推进和建设15个左右省级以上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4先进制造产业。

  围绕制造业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着力提高我省装备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发展绿色制造,大幅度提升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促进制造业结构优化。

  高档数控装备。重点研发数字化设计制造集成技术,建立面向行业的产品数字化设计制造平台。大力发展高速、高精密、高效、高复合性能、高可靠性的各类数控机床。积极加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附件开发。

  激光加工装备。以新一代工业激光器作为突破口,实现批量生产,奠定激光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基础。大力推进激光切割、激光焊接和激光精密微细加工等应用领域的系列设备研制与开发。

  新型交通装备。大力推进数字化造船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开发新型船舶,加速军用船舶高技术在民用船舶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发展水陆两栖飞机和浮空飞行器及其关键部件。积极开发大飞机部件、发动机零部件和机载设备、航空座椅配套产品。

  基础制造装备。大力推进海洋等工程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行业的技术、工艺与设备开发。积极突破新一代智能控制系统、极端制造技术、精密成型及加工技术、装备可靠性技术。

  汽车总成及其零部件。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汽车开发和制造技术,促进汽车产业向节能、环保、安全、舒适、可靠、轻量化的方向发展。大力推进高效、低排放汽车发动机总成及零部件开发,汽车传动系统技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底盘与车身及汽车电子与控制技术开发。加强大型高效专用汽车及发动机加工关键技术与成套数控装备开发。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创新主体培育:积极培育6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重点发展武汉重型机床、华中数控、华工科技、武昌造船厂、三江航天、石油四机、江钻、东风汽车、三环专用汽车等5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10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以上技术领域,重点推进和建设30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左右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15家左右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数控机床装备、交通及输送设备、激光加工装备、航空装备等领域积极推进和建设10个左右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推进和培育建设15个左右省级以上先进制造特色产业基地。

  5新能源产业。

  围绕湖北优势领域开展新能源技术创新,通过关键技术突破带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健全新能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促进区域能源优化配置利用。

  太阳能。大力推进光伏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光伏发电技术的规模化利用,推进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用户侧并网发电及区域建筑光伏发电系统示范工程和光伏发电基础能力建设,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应用。

  重点支持太阳电池的大面积薄片化及相关技术、新型工艺路线制造高效电池及组件、高效低成本的薄膜电池及材料开发、预栅增强型太阳电池技术、智能型区域建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并网逆变器、新型工艺路线制备晶体硅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推进太阳能-半导体照明的规模化示范应用。

  风能。扩大风电场建设规模、发展风电场配套技术,大力加强风机装备研发与制造,加快风电设备制造自主化。积极开发大型并网风力发电机组技术,适当发展离网运行的小型风光互补风力发电系统技术。在推进风力发电机组整机技术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风电核心部件的联合研发制造,掌握风机整机及关键部件设计制造能力。

  重点支持兆瓦级海上或陆地风电机组总体设计和总装技术,风机核心控制系统、齿轮箱、主轴承、无刷发电机等关键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全永磁悬浮新型风光互补照明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等。

  核能。抓住咸宁、浠水等内陆核电站前期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的契机,统筹压水堆和快中子堆建设,依托核电建设项目,带动核电和非动力核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核电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链。

  重点支持核动力运行技术研究与服务基地建设,AP1000核电机组运行与维护技术,核动力装备检查与定量分析技术与设备,核电站设备老化管理技术,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技术,大型核装备与模块制造技术,应用型加速器及相关成套设备,核岛电缆,辐照灭菌、交联、发泡应用技术研发等。

  生物质能。大力推进生物沼气、生物柴油、生物质发电相关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与规模化应用,力争形成生物质能源研发与生产、生物质发电相关技术设备研发和生物质发电工程应用示范等完整的产业链,促进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支持低成本燃料乙醇生产工艺研发及优化,高效绿色生物柴油转化技术,秸秆等废弃生物质转化利用技术,淀粉加工及酒精发酵过程废弃物沼气化技术,废弃物生物质节能全气化燃烧及去焦油技术,生物智能多联产系统技术与设备等。

  智能电网。以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为手段,大力提高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与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电源多元化接入及运行调度控制高度智能化,推动建设满足电动汽车等新型电力用户服务要求的智能化电网。

  氢能。积极跟踪燃料电池技术及制氢储氢技术的发展,稳步推进氢气发动机、掺氢燃料发动机的与发电系统研发与示范,适当部署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择机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深度开发。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部件研发与示范,燃料电池移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研发等。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培育创新主体:积极培育1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重点发展武汉日新科技、珈伟太阳能、中核武汉核电、武汉凯迪控股、武汉银泰科技、武汉超能等1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1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新能源技术创新平台,重点推动建设10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企业重点实验室、5家左右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太阳能光伏、核动力技术服务等领域推进和建设2个左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推进武汉新能源研究院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在我省培育形成3个左右省级以上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6新能源汽车产业。

  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攻方向,突破电池、电机、电控技术,形成整车与关键部件一体化开发格局,加快抢占技术与产业制高点。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力度,抓住国家实施“十城千辆”示范推广工程的契机,积极开展电动汽车示范运营试点,力争我省新能源汽车尽快实现产业化。

  纯电动汽车。重点支持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整车控制系统的开发,改进电池技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可快速更换电池组纯电动公交车批量生产。加快发展在城市环卫、城建、邮政、旅游等特种用途行业广泛使用的纯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加快发展适合城市公交营运和长途客运的各类中、高档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及自主品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力争使我省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轿车在国内市场上形成较大影响。

  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支持发展电动车动力电池、电池正极和负极材料、膜电极、成组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机电耦合装置,高可靠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能量优化管理系统等。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创新主体培育:在新能源领域培育1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重点发展东风汽车公司及其属下东风电动、东风有限、东风股份、襄阳宇清、青山电动、欧赛等1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1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平台,以东风新能源汽车研究所为重点,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重点领域建立5家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1家企业重点实验室,5家左右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力争培育形成2个省级以上新能源汽车特色产业基地,构建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7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环保重点工程的需要,加强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积极开展节能环保服务。

  节能。围绕工业节能的重大技术需求,开展节能锅炉、节能窑炉、节能机电、高压变频器、电网能量补偿等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针对民用节能,大力开发新型节能建材,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大力研发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设备。积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

  环保。重点推进工业烟气脱硫、除尘技术与设备研发。大力推进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品产业化。加快发展大气、水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研发与产业化。开发工业、生活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

  专栏: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创新主体培育:培育2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重点发展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湖北金洋、武汉都市环保、黄石东贝、鼎泰建筑节能等20家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2家上市企业。

  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环保、节能的重点领域,重点围绕布袋除尘、环境监测、工业废水处理、烟气脱硫、二次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推进和建设15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10家左右省级以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脱硫除尘、资源再利用等领域积极培育和推进2个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推动面向低碳发展的节能建材及节能设备检测、能耗计量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武汉青山环保产业基地、谷城节能与环保产业基地、襄阳节能电机与控制设备产业基地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推进和培育形成10个省级以上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基地。

  ㈡加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面向全省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加强关键技术突破和集成示范,强化龙头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农业科技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优势向现代农业发展优势转变。

  1攻克现代农业关键技术。

  以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为主线,统筹农业品种选育、农产品加工、疾病防控、农机装备等重点环节,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大产品,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显著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加快集成、推广应用一批农业成套化、标准化和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主要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培育高产、优质、多抗和专用的动植物新品种,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动植物良种示范推广,提高农业良种覆盖率。重点支持水稻、小麦等优质、高产、多抗和专用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以油菜、蔬菜、棉花为重点的主要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以果树、茶叶、林木新品种为重点的特色林果茶新品种选育,以生猪为重点的主要畜禽新品种选育,克氏原螯虾等名特水产选育,鲢鱼等大宗养殖品种选育等。

  主要动植物种养。积极利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造提升种植、养殖水平。着力突破种植、养殖业环境污染与控制关键技术,建立与环境相容的种植、养殖技术体系。开展良种良法配套研究与示范推广。重点支持以水稻、油菜、小麦、蔬菜等为重点的主要农作物种植新技术、新模式研究与示范,以柑橘、梨、桃、猕猴桃等为重点的林果特种植新技术、新模式研究与示范,以生猪为重点的主要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研究与示范,以及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研究与示范等。

  主要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研究建立从种源保障、健康种养到预警预报、环境控制与阻隔、免疫防疫和规范治疗(灭虫)的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加快发展农业生物制品产业,为重大病虫害防控及食品安全提供物质保障。加强重大病虫害预警预报技术及数字化平台研究。重点支持以主要农林作物为主的重大病虫草害预警预报及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以畜禽重大疫病为主的预警预报及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主要水产重大病害预警预报及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等。

  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储运。开展粮油、果蔬、淡水鱼类、茶叶、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工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在加工下脚料综合利用、农产品贮藏与保鲜、营养功能食品以及食品安全方面加大攻关力度,同时开展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技术与设备开发研究,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化步伐。重点支持以粮油蔬菜为主的大宗农作物产品深加工技术及装备的研制与产业化,柑橘、猕猴桃等优势特色果品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名优茶加工关键技术及设备的研究与开发及功能性新产品的创制,木本粮油产品采后增值增效新技术与装备,速生林的改性生产及节能、环保、深加工技术,畜禽深加工技术与产品(装备)研究和开发,以淡水鱼为主的深加工技术与产品(装备)研制与产业化等。

  农产品安全控制。加快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造,大力推进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控制。加强主要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以粮油、畜禽、果树、水产为主的农产品重金属与药物残留控制技术及风险评估研究,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全程质量追溯体系研究示范等。

  新型农机装备及农业机械化。立足我省优势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和地理条件,加强复式作业机械、配套机具等的开发及示范,加快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加强不同地区、不同种植模式下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研究,制订形成品种-栽培-机械相互配套的农机、农艺配套技术规范和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积极推进新型农机装备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机装备产业,加快发展农机服务业。重点推进水稻轻简化栽培和油菜、小麦、棉花、柑橘、茶叶、苎麻及林业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与装备研究等。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村镇规划设计与建造技术的研究与集成示范,农村饮水、农村宜居、农民健康及农村清洁能源等技术集成开发和示范推广。加强村镇特色资源综合开发技术、服务业提升技术的研究应用,大力发展村镇产业,为农村人口的就近转移和就业提供有效渠道,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持久动力。重点支持以“两型”村镇规划设计与新农村建设为主的进程动态监测技术,村镇居民生活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数字化村镇社区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等。

  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大型水利工程生态防护林、生态公益林营建技术,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技术等的研究与示范,推进农林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开展石漠化等困难立地造林技术、高效农林生态复合经营模式、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等技术集成组装及推广示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以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鄂北岗地、大别山区等区域为重点的多功能森林生态体系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以长湖、洪湖、沉湖、梁子湖、龙感湖为重点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技术试验示范,低丘岗地林农复合经营技术试验示范,生态退化区植被恢复技术试验示范等。

  2建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以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发展为主旨,以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优势特色农产品种养技术创新体系、农业源头技术创新体系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为重点,以创建机制、激发活力为核心,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全面推进湖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以示范基地为主要平台,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健全、机制灵活、运转高效,与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专栏: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

  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着力培育认定100家具有较大规模效益、较好成长性、较强创新力和带动力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

  体系。

  优势特色农业种养技术创新示范体系。面向全省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以县市为单元,以企业为主体,建设认定100个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创新示范活跃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立完善以示范基地为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优势特色农业种养技术创新示范体系,加速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

  农业源头技术创新体系。充分依托在鄂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的人才、技术和条件优势,稳定和发展50个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推进以创新人才团队为主体的农业源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农业科技特派员、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现代技术手段和载体,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和机制,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向优势特色农业板块基地的转化推广。到“十二五”期末,各主要产业领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全产业领域应用信息化的能力明显增强,科技特派员发展到10000名。

  ㈢大力推进惠及民生的科技创新,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围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在民生与社会发展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公益性应用关键技术,建设一批民生科技示范工程,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百姓生活。

  人口健康与疾病防治。围绕与临床诊治相关的基础医学、重大疾病和社区常见多发病的疾病诊断和治疗、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中医诊疗、计划生育和人口健康等领域,集成全省的优势资源,加快全省临床诊疗新技术研发,临床诊疗标准及规范应用和示范。

  特色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利用。围绕铁、磷、钒等特色矿产资源及重点非金属矿的高效开发与利用,大力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回采率,加强特色矿产资源深度加工技术开发,加快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

  清洁生产。大力研发化工、冶金、电力、医药、农产品加工产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废物的排放。重点发展大宗废旧产品资源化技术,多层次循环经济构建技术,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和转化,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在全省建立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

  城乡可持续发展。以城乡建设与发展需求出发,围绕社区、乡镇、生态脆弱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及生物、植物、文物等资源的长远保护,开展相关技术研发与技术推广应用,形成具有代表性和辐射影响力的可持续发展共性技术和发展模式。重点支持社区先进房屋建筑节能、生活节水、生活垃圾减量及分类收集技术、旧社区低碳化改造关键技术研究,饮用水源保护技术、安全供水技术、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堆肥技术研究,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旅游开发利用、生态资源保护、湖泊湿地保护、河岸水土保持技术研究,金丝猴等野生动物保护技术、植物保护技术、古建筑文物保护技术等。

  公共安全保障。围绕国家公共安全的总体战略需求及全省公共安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重点针对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组织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支持食品安全技术、生产安全技术、科技强警技术、防灾减灾技术、环境安全技术、构筑物安全技术等。

  专栏:重点民生与社会可持续科技工程

  民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围绕人口健康等重点领域,继续巩固和推进我省医学创新研究平台建设,优先选择感染性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精神疾病等专科新建10家左右医学临床研究中心。积极组建磷资源综合利用、钒资源开发利用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在资源开发利用核心关键领域的科研水平。围绕矿山安全、食品安全、突发性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泄漏、群体性中毒等公共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预防技术,以信息、智能化技术应用为先导,组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逐步完善构建我省公共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民生科技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围绕我省地方病防治、重大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常见多发病防治,积极利用已形成的优势成熟医疗技术开展医疗技术示范。围绕血吸虫病防治、早期宫颈癌治疗、C型根管治疗技术、中医肝病防治、大面积烧伤治疗、湿性老年黄斑变性治疗开展重大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围绕提高我省尾矿综合利用率,开展附加值、大消耗尾矿利用的关键技术与综合示范。积极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

  城乡可持续发展促进工程。结合大城区和中小城市、中心城市和城镇、乡村等各自不同发展需求和特点,通过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先进示范区的创建,不断扩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在全省范围的影响,提高全省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力争“十二五”期末,全省省级以上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总数达到20个以上。

  ㈣加强前沿技术研究,稳步提升知识创新水平。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需求,加强前沿技术和基础性研究,力求突破一批关键科学问题和前瞻性技术,建立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知识创新平台,取得一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高技术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显著提升基础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巩固湖北在我国基础研究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1加快发展前沿技术。

  以服务我省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信息、生物、材料、能源、资源、环境等技术领域,超前部署前沿技术研究,支撑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湖北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强劲的创新源头支撑。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开展智能感知技术、虚拟计算环境、自组织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等。生物技术领域,重点开展生物医学、生物和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农业等;新材料技术领域,重点研究医用生物材料、人造组织材料分子设计与绿色制备技术,钢材高洁净度冶炼及成分偏析控制技术、高品质钢材深加工关键技术,金属材料循环再生技术,绿色建材开发与再生技术研究,储氢材料技术、超级电容器材料及制备技术等。先进能源技术领域,重点研究低成本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经济高效安全氢能储存与输配系统技术、燃料电池基础关键部件制备和电堆集成技术等。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点研究矿产资源高效勘探开发新理论与技术、矿产资源绿色开发理论与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环境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价技术等。

  2培育造就知识创新人才。

  充分发挥国家各类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计划培养和稳定高素质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实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杰出人才项目计划和创新团队计划,培养50名国家长江学者、40名国家杰出青年人才、50名中科院百人计划等优秀人才,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与布局合理的高素质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着眼于科技发展战略性方向和国家与本省重大战略需求,在光电子信息、能源与材料、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加强投入,着力培养引进一批基础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部署形成60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知识创新团队,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专家学者特别是华人专家以各种方式为我省基础研究发展服务,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国际化水平。

  3完善知识创新平台。

  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为主体,设置专项计划,集中支持少数精干的、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基地,调整基础研究的组织结构和力量布局,促进科研部门、单位之间最大限度地开放,促进人才流、信息流和物质流的畅通,构筑湖北基础研究稳步发展的平台体系。“十二五”期间,重点围绕光学工程、地球空间信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与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水电工程科学、生物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矿产资源利用及农业良种培育等优势领域,着力培育5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不断提升我省知识创新能力。

  依托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现有知识创新平台,面向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优化改造升级,重点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钢铁、汽车、石化、纺织及船舶制造等工业支柱产业领域,推动建设50家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促进在鄂高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㈤完善自主创新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围绕服务全省“两圈一带”战略布局,服务“创新型湖北”建设,大力加强全省区域创新布局,以推进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擎,以促进武汉等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快全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支撑,以增强基层科技工作能力为基础,整体推进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现统筹协调发展。

  1全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大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激励成果转化、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政府采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不断突破。进一步促进示范区挖掘科教优势资源,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开放合作创新,促进绿色持续发展,全力打造以光电子信息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培养和积聚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国家级、省级公共研发机构与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到2015年,示范区总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成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快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型体制机制示范模式向省内高新区及各地市的推广,不断扩大示范区辐射带动效应。

  2加强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武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新兴产业及物联网、风能、高速铁路等领域,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鼓励建设各类自主创新平台,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重大技术的创新,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突破发展。积极探索服务城市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各类基金投资公司、创新型企业信用贷款、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全民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与引进,优秀产业人才与产业创新型团队的培养。努力将武汉打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积极把武汉市建设成全省自主创新城市建设的典范,辐射带动武汉周边远城区的发展,进而扩大到“8+1”城市圈和全省各县市区。大力推进襄阳、宜昌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形成多点支撑的全省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

  3加快高新区突破性发展。

  以突破性发展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引领,重点辐射带动襄阳、宜昌高新区上台阶,加快推进襄阳高新区争创首批国家特色创新园区,大力发展以汽车整车、动力及关键零部件为主的汽车产业,加快装备制造、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产业的规模化扩张,积极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力争成为“全国知名、中部一流、省内领先”的国家级高新区;推进宜昌国家高新区建设,推动多晶硅材料及太阳能光伏等新材料、船舶动力设备等先进装备制造、精细磷化工以及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发展,力争建成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自主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高地。

  强化黄石、荆州、孝感、葛店、十堰、荆门高新区形成特色,优化招商引资机制,逐步推进优势产业在园区集聚。培育黄冈、咸宁、仙桃、武穴、石首高新园区发展壮大,优化投资环境,主动承接沿海及国外产业转移,吸引企业进驻园区,壮大园区规模,营造良好的高新区发展的软件和硬件环境。

  4大力促进县域科技进步。

  加强和改进县域科技工作,进一步增强县(市)党政领导的科技意识,高度重视发挥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作用,强化机构编制和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农转资金、富民强县、创新基金等对县域科技发展的扶持作用,加强国家和全省各项科技惠农政策和措施在县(市)等基层的落实。扩大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完善县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系统的厅市会商制度,加强和完善县(市)科技进步考核。

  四、保障政策与措施

  ㈠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与环境。

  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培育一批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提升创新能力的支撑。支持企业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型发展道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不同阶段的特点,积极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全过程服务体系。每年选择1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遴选有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资本金注入和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促进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认真执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和首台首购等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

  实施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建设和完善企业技术研发平台,鼓励企业以产学研结合方式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支柱产业的细分行业建设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在优势领域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大力促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发展。优化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布局,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与示范,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驿站等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和水平,引导中介机构在信息、技术、咨询、策划、培训、融资、法律等方面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服务和融资服务。至2015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达到100家以上。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孵化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自然科技资源、实验动物、科技信息、大型仪器、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启动建设一批专业领域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和产品测试平台。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把创造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将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级晋升,以及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技术创新平台认定的重要条件。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标准化、商品化、产业化,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鼓励自主技术专利以技术标准为介质进行推广应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

  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将科技管理工作重点从关注微观项目转向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更加重视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环境营造。通过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有效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经济建设一线聚集。建立和完善地方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制,落实对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科技进步工作的绩效考核。将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纳入市、州、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强化市、州、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继续坚持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的改革方向,进一步转变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改革,按照非盈利机构要求及其“高效、精干、流动”的原则进行机构重组,在机构重组、人员分流、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重新核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编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稳定支持和持续增长的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科学技术开发机构、推广机构、高等学校、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服务,促进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科技资源向产业一线聚集的政策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鄂转移科技成果,探索实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权激励等措施,调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在鄂转化和应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建设试点企业实施“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计划”和“湖北省重点产业创新团队计划”,吸引优秀人才领军承担企业自主创新任务。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到企业兼职或挂职的方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创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创业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完善科技评价、信用评估和经费使用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决策与咨询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体系。

  ㈢建立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水平,建立科技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省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所占比例应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县两级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所占比例应当达到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

  实施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建立科技与创业投资相结合的体系与机制,引导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支持创投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创投主体,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资源整合、企业投资参股、强强联合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规模。积极探索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运行新机制,发挥引导基金的政策性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资本投向成长前期的科技型企业。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畅通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回购等退出渠道。

  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促进科技型企业多渠道融资。加快构建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直接融资格局,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引导科技型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多种方式再融资,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并购重组,不断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积极培育并支持国家级高新区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银行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贷款。集成现有各级担保机构的资源优势,为企业创新活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创造条件创办地方科技银行,支持在高新区建立小额贷款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中试行以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积极支持开展企业股权、出口退税税单、应收账款、在建工程等抵押,引导银行和企业开展典当融资、租赁融资、贸易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科技租赁和科技保险,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㈣加快建设高素质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大力推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工作。围绕我省优先发展领域,以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科技型创业人才培养开发战略为主线,以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抓手,紧扣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建设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科技中介服务人才等四支队伍。

  引导科技人员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聚集。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结合我省支柱产业振兴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通过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职称制度改革,落实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制度,完善科技人员奖励制度,推进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岗位建设,组织各类专家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措施,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双向积极性,使科技人员自觉服务企业,使企业自觉吸纳科技人员,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为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来鄂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引导一批海外和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全职承担科技创新任务,促进企业发展。

  加强科技人才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创业者管理能力培训,实施全省科技创业在线培训系统建设专项。鼓励转制科研院所加强对行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鼓励高新区创业孵化器、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实施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加强对乡镇在岗公益性农技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二五”期间,造就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面向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和培养100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一批科技型企业家。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积极鼓励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造就300名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大胆开拓、充满激情的科技型企业家;设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坚持以才育才,选择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力争培养50名左右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科学家,其中5名左右成长为院士;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重点支持100个组织健全、研究方向明确,能够承担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性技术研发,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科技创新团队;支持一批科技中介服务人才。着眼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效果,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驿站等为依托,重点支持培养300名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的科技中介服务人才;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试点)企业为依托,建设50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形成局部环境优化的创新人才培养特区,打造全国知名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全社会创新促创业的文化氛围。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在全省着力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鼓励竞争的文化氛围。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深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加强基础科普设施建设,将科普创作成果纳入各级政府科学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

  ㈤促进科技创新的开放融合。

  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向湖北聚集。实施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资源引进工程。大力引进国际一流人才、技术和资金、信息等科技创新资源,提高全省国际创新资源整合利用能力,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创新资源组成国际产业战略联盟,提高研究开发的国际化水平。

  实施湖北省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工程。依托有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以引进国内外一流科研团队、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为目标,在全省培育和建立50家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不断增强全省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对外科技服务机构的培育,提高对外科技服务能力。

  推动湖北科技及其产业“走出去”。出台配套政策,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到海外以独资或合资、技术合作的形式建立研发中心、产业化基地。发挥我省农业科技优势,推动农业科技“走出去”扩大规模和成效。实施科技兴贸计划,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外高科技展览和洽谈,拓展海外市场和发展空间。

  加大对外科技合作投入,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参与国家政府间双边或多边及区域国际科技合作。加大力度组织实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加强重点区域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对俄(独联体)合作专项。

  ㈥强化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加强科技规划与国家科技规划衔接,进一步发挥省部会商机制作用,积极对接和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更多地争取项目进入国家科技计划行列,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家资源为湖北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科技规划与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切实真正发挥科技规划对未来五年全省科技发展的指导性作用,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科技规划与科技计划的衔接,根据规划确定战略任务组织实施各项科技计划。

  建立科技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全省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在科技规划实施中重大事件的协调,进一步集成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工作。

  建立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完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制度化、规范化监督评估机制,健全科技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科技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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