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选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的通知
新闻详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选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东湖、襄阳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8〕197号),大力推进创新方法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汽车行业及电子信息等行业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3年销售年均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经费占企业年总销售收入的4%以上;
(三)具有30人以上相对健全的研发团队(具有独立、健全研发机构的优先推选),且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
(四)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构,近3年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其它专利;
(五)推选企业应对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且能按照要求选派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参加集中脱产培训。
二、推选名额
(一)武汉市 25家 (二)东湖高新区 23家
(三)十堰市 15家 (四)荆州市 9家
(五)随州市 8家 (六)襄阳高新区 8家
(七)宜昌市 7家 (八)黄石市 6家
(九)孝感市 5家 (十)襄阳市 4家
(十一)荆门市 3家 (十二)鄂州市 1家
(十三)黄冈市 2家 (十四)咸宁市 1家
(十五)仙桃市 1家 (十六)天门市 2家
三、企业推广应用创新方法的目标
以创新方法培训为切入点,以解决产品研发难题为落脚点,按试点预备企业理论培训→试点企业应用指导→示范企业重点辅导的推进步骤,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推广应用创新方法,促进新产品开发和专利产出,为企业建立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工程师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整体水平。
四、对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的支持措施
(一)组织对认定的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宣讲和理论培训,为企业高层领导讲授创新方法作用及意义,为企业培养2-3名掌握创新方法理论的创新工程师。
(二)试点预备企业具有申报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的资格。创新方法试点、示范企业将获得以下支持:
1.依据企业类型,分期分批免费组织创新方法深度应用培训,免费提供计算机辅助创新(CAI)软件,为企业培养技术创新研发团队。
2.组织国内外创新方法专家指导企业,运用创新方法TRIZ理论解决企业科研、生产中的技术难点,开展咨询服务和辅导,提出解决方案并协助申请专利。
3.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各类科技计划中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
4.通过验收的试点、示范企业,省科技厅将分别授予“湖北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湖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荣誉,并给予示范企业经费后补贴。
五、相关要求
(一)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的申报、审查和报送工作由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及东湖高新区、襄阳高新区管委会按企业属地原则组织开展;
(二)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从初选的249家试点预备企业备选名单(附件1)中选拨推选,需企业自愿申报;
(三)创新方法由省科技厅计划处负责组织,委托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为我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的组织实施单位,并依托其组建“湖北省创新方法推广服务中心”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创新方法推广服务工作;
(四)请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及东湖高新区、襄阳高新区管委会于11月15日前将汇总的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各1份报送至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省创新方法推广服务中心),同时请报送本单位负责创新方法工作开展的部门名称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五)报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2号科教大厦D座11楼1104室(邮编:430071)。
联系人:易成刚,许白云 联系电话:027-87848072
传 真:027-87841423 电子邮箱:hbsxxxh@163.com
附件:1.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备选名单
2.创新方法试点预备企业申请表
3.创新方法(TRIZ)简介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