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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 省经信委关于在民营企业中组织申报第二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3日 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鄂发[2010]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民营企业中开展第二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主要培育措施

  凡在我省从事工业经济或生产性服务业生产经营,具有一定规模且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均可参加推荐选拔。本批拟选拔5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培养计划。

  对入选的培养对象,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培育周期内,着眼于树立最新管理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领导能力,采取理论集中授课、专家结对指导,企业岗位挂职、国内外高端交流,高级学位攻读、典型专业考察等形式,在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文化与品牌管理、创新与资本运作、企业信息化与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企业领导方法和艺术等方面对入选企业家进行强化培训;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入选企业家及所在企业信息档案,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实行跟踪回访,加强联系服务,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力图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品牌建设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育对象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创(领)办的企业为地方骨干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且管理规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主要业务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申报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地方推荐,面试考察、组织审核”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或市(州)经信委(局)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申请表》(见附件1)。

  (二)地方推荐。由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经信委对县(市、区)推荐或市州直企业申报的人选进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2)进行推荐(其中应有县(市、区)企业代表),并填写《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经信委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

  (三)面试评审。由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以面试答辩形式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考察名单。

  (四)实地考察。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入选名单。

  (五)社会公示。在湖北日报及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入选第二批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名单。经公示有异议的人选,需要进行复核、复评。无异议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申请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800字左右),要表述清楚申报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2.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3.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4.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取最高级别奖励)、主要成果(论著、专利、产品证书)证明材料、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

  以上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另提供申请表、自荐报告或推荐报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二)报送材料时间。申报材料于2013年6月4日前报省经信委,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是我省实施的六项重大人才工程之一,目前已启动的首批人选培养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和较好的社会效应,“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深入人心,“崇企重商”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各地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将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作为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推进“人才强省”、“人才强企”战略、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重要举措,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经信委(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受理、审核和整理申报材料,共同做好本地“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将社会责任感强、工作实绩优、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联 系 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汤念

  联系电话:027-87236829,15207194418

  电子邮箱:313726245@qq.com

  附件:1《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人选申请表》

     2《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申报人选推荐名额表》

     3《湖北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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