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新闻详情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1日 浏览:997 发布时间:2014-02-26 发布部门: 省科技厅计划处
各高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和《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省科技厅拟组建湖北省科技专家库,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专家推荐工作。 一、入库专家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 2、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或规律; 3、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5岁以下可放宽至副高); 5、无不良科技活动记录。 二、推荐要求和程序 1、高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为科技专家库推荐单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推荐本单位的专家,市州科技局推荐所属区域的企业专家。 2、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专家填写信息表,不应留有空白栏目,否则该信息表视为无效。 3、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专家信息表后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专家信息表于3月12日前寄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省科技厅不受理专家个人寄送的信息表。 5、中央在鄂的高校推荐专家人数为70名以内;中央在鄂的科研院所推荐专家人数为30名以内。省属高校推荐专家人数为50名以内;省属科研院所推荐专家人数为20名以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专家人数为10名以内。武汉市科技局推荐企业专家人数为50名以内;其它市州科技局推荐企业专家人数为20名以内。 6、在鄂院士直接进入专家库,不需要推荐单位推荐,但推荐单位应协助填写信息表,并列入单位汇总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历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59 传真:027-87135557 电子邮箱:sulh@hbstd.gov.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技厅计划处(430071) 附件:1.专家信息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