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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创新基金2010年度和2011年度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浏览:

发布时间:2014-08-12发布部门: 高新中心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创新基金2010年度和2011年度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函〔201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认真做好我省的国家基金项目的验收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请各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国家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审查项目验收资料,按时做好项目的验收和清理工作,并将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文件和项目验收纸质材料(编写要求参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省高新中心,省高新中心审核后将择期组织验收。

  2.武汉市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对其所组织的国家基金项目进行验收和清理。

  3.武汉市内通过省高新中心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直接将验收纸质材料(2份)报送省高新中心,审核后择期组织验收。

  4.各有关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完成验收。

  5.时间结点:

  (1)2010年度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完成。

  (2)2011年度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完成。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 卓家锋

    电 话:027-87133891

    传 真:027-8713555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5号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邮 编:430071

     

        附件:1.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创新基金2010年度和2011年度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未验收项目清单;

 

                    3.创新基金验收材料编写要求。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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